
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發揮標準引領作用促進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2026年3月20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標準化工作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夯實廣東標準化發展基礎,提升標準化發展水平,增強標準化創新能力,更好支撐引領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以科技創新為驅動,以賦能產業發展為關鍵,以區域協同為紐帶,以制度型開放為牽引,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積極推進各領域標準化創新發展,加快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廣東標準體系,為我省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障。到2035年,創新引領、協調兼容、全域覆蓋、特色鮮明的廣東標準體系更加先進健全,標準化政策法規更加協調完善,標準化工作更加協同高效,標準化支撐更加堅實有力,標準化引領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效能顯著增強。
二、提升現代化產業標準化水平
(一)夯實關鍵技術標準基礎。加快交通運輸、建筑、水利、電力等傳統基礎設施核心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標準研制,完善現代工程技術標準體系。強化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與產業技術基礎標準建設。加強高端裝備制造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工業機械、數控機床、電力裝備等技術標準研制與應用。強化新型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推進通信網絡、算力等新型基礎設施技術標準研制。
(二)提檔升級傳統產業標準。推動數智技術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加快物聯網、大數據等新興技術與傳統產業融合的標準制修訂。優化提升食品飲料、紡織服裝、輕工日化、家電家居等傳統制造業標準,完善企業技術改造標準。圍繞育種、農機、農產品加工等方面積極開展標準化實踐。
(三)優化新興產業標準布局。圍繞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車、低空經濟、新型儲能、商業航天等關鍵領域,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國際先進水平的關鍵技術標準。大力開拓新技術新產品應用場景,開展標準化應用試點,完善相關標準應用實施指引。
(四)開展未來產業標準規劃。圍繞具身智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等前沿領域開展標準體系規劃研究,探索以標準化手段引領先導性、顛覆性技術快速迭代。加強標準預研工作,提升標準研制的科學性、可行性,縮短科技成果向標準轉化的周期。支持組建未來產業的標準化技術組織,推進重點標準的研制與實施。
三、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融合發展
(五)強化科技攻關與標準同步。聚焦“廣東強芯”工程、汽車芯片“攀登計劃”、核心軟件攻關工程、顯示制造關鍵裝備攻關及產業化行動等,同步開展關鍵標準研制,力爭在集成電路、工業軟件、工業母機、科學儀器、醫療器械等重點領域形成一批原創技術標準。推動更多共性關鍵技術和應用類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標準研究成果。
(六)加快推進專利與標準融合。加強標準涉及專利政策宣傳,支持有關社會團體、機構完善自身標準必要專利機制。探索推行“技術研發—專利導航—專利標準化—國家質量基礎設施(NQI)服務—標準國際化”發展新途徑。
(七)健全標準化與科技協同發展機制。建立重大科技項目與標準化工作聯動機制,探索將形成標準化成果作為核心共性技術等科技項目立項、驗收和評獎的指標之一。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評價機制和服務體系,加快新技術成果轉化應用。
(八)激發企業標準化創新活力。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和優勢產業,鼓勵重點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制定共同使用的企業標準,推動“創新鏈—標準鏈—產業鏈”融合發展。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建立支持企業標準創新專項基金。支持將先進企業標準化成果納入社會組織、企業等設立的社會科技獎獎勵范疇。
四、穩步推進標準制度型開放
(九)積極參與標準國際交流合作。支持單位和個人承擔更多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和關鍵職務。積極舉辦國際性、區域性標準化活動。加強與經貿聯系緊密的國家和地區開展標準化合作交流,以標準“走出去”帶動廣東產品、服務、工程“走出去”。發揮好國際標準化人才培訓交流平臺(廣州、深圳)作用。
(十)推動“灣區標準”、“灣區認證”提質增效。攜手港澳完善“灣區標準”工作機制,聚焦新產業、新業態拓展布局“灣區標準”,推動更多“灣區標準”轉化成國際標準。持續推進醫療、交通運輸、職業資格、公共安全等領域標準互通共融,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便利高效跨境流動。協同港澳推進“灣區認證”,在產業發展、促進消費、政府采購等領域依法拓展“灣區認證”結果的采信應用場景,促進標準引領落地見效。
(十一)發揮重大平臺標準創新優勢。圍繞高水平推進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臺建設,完善聯通港澳、接軌國際的標準體系。支持橫琴加快科技研發和高端制造產業、中醫藥等“四新”產業標準化建設。支持前海聯動港澳構建優質高效現代服務業標準體系,提升深港國際金融城、深港國際法務區等發展能級。支持南沙打造國際“標準港”,搭建廣東標準國際化工作創新平臺。支持河套國際產業與標準組織聚集區發展壯大,打造世界領先的國際產業組織創新高地。
(十二)強化貿易便利化標準支撐。加大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和國際標準信息跟蹤共享力度。探索建立覆蓋粵港澳、資源共享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與應對信息平臺,提升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能力。
五、強化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
(十三)健全縣域高質量發展標準。聚焦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持續推進全域標準化建設,制定實施度假休閑等標準,探索在宜居鄉村、鄉村旅游等領域制定具有嶺南特色的鄉村風貌標準。建立健全地理標志產品標準體系。加強城鄉要素配置標準化研究。研究制定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風貌塑造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相關標準。
(十四)完善社會治理標準體系。構建與城市發展相適應的城市治理標準體系,健全智慧城市、房屋管理、城市交通、市容環衛等方面的技術和管理標準,完善城中村、老舊小區、老舊街區改造等城市更新相關標準。加強公共安全領域標準化建設,積極參與食品、藥品、糧食、能源、水資源以及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消防救援、防災減災救災等相關標準制修訂。加快自然災害主動預防型標準研究。完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機制,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五)強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供給。加快完善覆蓋教育、就業、醫療、住房、扶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在基礎教育、醫療保障、公共文化體育等領域開展試點,以標準化促進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開展行政管理、政務服務、機關事務、社區治理等標準研制,提升公共服務效能和水平。
(十六)推動服務消費質量提升。加大餐飲、托育、家政物業、旅游休閑、家居家裝、商務服務、健康養生等服務消費標準供給力度,推動相關行業服務質量提檔升級,為進一步釋放消費活力注入動能。適應銀發經濟發展需求,建立健全醫養結合服務、康養產業標準,完善老年設施、環境、服務等標準,讓老年人共享發展成果。
六、健全綠色發展標準化保障
(十七)加大綠美廣東標準供給。加快完善國土綠化標準體系,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濕地、海岸帶等重要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標準體系。優化大氣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明確建設工程建筑垃圾排放限額標準,制定實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險廢物等環保處理技術標準,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構建符合省情的應對氣候變化標準體系。
(十八)優化資源開發利用標準。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自然資源管控、資源有償使用等標準體系。建立健全海洋牧場標準體系,推進海洋牧場全產業鏈建設。完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氣候資源標準體系,強化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開展資源循環利用標準體系研究,加快制定廢舊家電、二手電子產品、報廢汽車、動力電池及退役風電、光伏設備等產品設備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標準、建筑垃圾等固體廢物再生產品相關標準,助力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發展。
(十九)深化綠色低碳標準建設。實施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工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和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明確綠色產品設計、采購、制造標準規范。強化鋼鐵、石化、建筑等傳統產業綠色發展標準化保障,建立健全清潔生產標準。加強企業節能環保合規標準體系建設。開展低碳城市、園區、社區等綠色低碳標準化試點,推進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工作。
(二十)大力倡導綠色消費標準。推動節能標準體系優化升級,強化能效、水效標準實施應用,完善產品能效、水效及碳標識制度,推動制定實施綠色品牌建設相關標準。研究制定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綠色產品下鄉等政策配套實施標準。制定實施節能節水、綠色出行、綠色居住、生態旅游等綠色生活相關標準。
七、深化標準化改革創新
(二十一)健全標準化制度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動在政策法規中引用標準。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建設更多具有影響力的國際產業與標準組織。更好發揮在粵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用,更大力度推進省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和改革。
(二十二)強化國家標準實施。按照“誰提出、誰組織實施,誰歸口、誰宣貫推廣,誰監管、誰依法查處”原則,加強國家標準宣貫推廣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行為。扎實開展標準實施監測工作,合理布局國家標準實施監測點,常態化開展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工作。
(二十三)規范地方標準管理。深化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推動地方標準制定流程重建、標準體系重構、制度體系重塑。嚴格限定地方標準制定的權限和范圍,加強標準立項評估、技術審查和備案公開工作。建立健全地方標準實施監測點,組織開展地方標準實施效果評估范例和評估方法推廣。強化對地方標準立項、制定、實施等的全過程監管,提升地方標準管理科學性和有效性。
(二十四)促進市場標準發展。大力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培育一批優秀團體標準組織,打造廣東先進團體標準品牌。鼓勵引導社會團體制定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急需的原創性、高質量標準。積極培育以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先導型、創新型企業。
(二十五)打造標準化人才高地。將標準化人才納入高層次人才認定范疇。推進標準化工程師職稱評定改革試點,探索標準化人才職業建設,建立健全企業標準化總監制度,建設一支職業化標準化人才隊伍。推動高校參與專業與標準化教育融合試點,支持開設標準化工程、標準化技術專業。
(二十六)優化標準化技術服務生態。推動以標準為牽引,標準與計量、檢測認證、知識產權、品牌建設深度融合發展的標準化服務機制,健全質量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機制。大力發展標準化服務業,培育壯大標準化服務業經營主體。強化廣東省標準館功能作用,建設廣東標準數字館。探索開展標準化大模型、機器可讀標準研究,運用新型標準化服務工具和手段,支撐標準數智化轉型。
八、加強組織實施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將黨的領導貫徹到廣東標準化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實施,將標準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效銜接、同步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省級標準化工作協調機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各地級以上市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標準化工作協調機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省市場監管局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省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管行業就要管標準”的意識,主動謀劃、推動本行業標準化工作。加強標準化與科技、產業、貿易、民生、社會治理等領域政策協同,強化資金、人才等要素保障,發揮好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積極宣傳推廣標準化理念和實踐經驗,營造全社會支持標準化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