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層是國家治理的“神經末梢”,基層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深化基層監督體制機制改革,把紀檢監察同對基層巡察結合起來、同各方面監督統籌起來,用科技手段加強監督,破解“熟人社會”監督難題。學習《習近平關于基層工作方法論述摘編》和《習近平關于基層工作方法的重要論述學習讀本》,要立足職能職責,找準基層監督與基層治理的結合點、發力點,以有效監督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基層監督是基層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關乎黨的執政根基穩固。黨的各項惠民政策、民生項目、資金補貼,最終都要依靠基層組織落地落實。小微權力看似微小,卻直面群眾,權力運行一旦失管失范,極易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強化基層監督,就要緊盯村級“三資”管理、惠民補貼發放、項目建設、低保救助等重點領域,實行全過程監督,及時糾治權力運行中的偏差。只有把監督嵌入基層治理各環節,督促補短板、堵漏洞,才能破解基層治理中的頑瘴痼疾,保障各項惠民政策落地見效,讓群眾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履行好紀檢監察專責監督。針對基層“熟人社會”人情干擾、監督力量薄弱、執紀偏軟等突出短板,要持續優化基層監督工作機制,推動市、縣級紀委副書記易地交流,常態化推行片區協作、交叉檢查、聯合辦案等監督模式,打破地域壁壘和人情羈絆。聚焦基層權力運行關鍵環節和廉政風險點位,開展常態化、嵌入式、精準化監督,變“事后處置”為全過程監督,及時發現基層履職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落實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統籌減負和賦能,讓廣大基層干部從一些無謂的事務中解脫出來,有更多精力抓落實。
統籌各方力量,增強監督合力。基層點多線長面廣,加強基層監督,需要各方責任主體積極履職,形成基層監督“一盤棋”工作格局。要堅持系統觀念,構建黨組織全面監督、紀檢監察專責監督、部門職能監督、各類監督協同配合的基層監督責任體系。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壓緊壓實基層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管黨治黨責任,推動加強對基層監督的統籌謀劃、組織領導、部署推動、檢查落實,把責任貫到底、壓力傳到位。督促職能部門加強對基層貫徹執行本部門本系統本領域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紀檢監察監督與派駐、巡察、審計、財會等各類監督的貫通協調,健全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成果共用的聯動機制。發揮群眾監督作用,結合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暢通群眾監督渠道,深化攻堅治理重復舉報,開展民生領域信訪問題集中治理,將群眾意見充分吸收進整治成效評價中,營造群眾主動監督、依法監督的良好環境。
持續深化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推動反腐敗斗爭向基層延伸、向群眾身邊延伸。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黨委特別是市縣黨委要把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重要任務常態化地抓,讓老百姓可感可及。紀檢監察機關要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與各方面一道,強力抓好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醫保基金管理、養老服務等全國性整治項目和民生領域信訪問題集中治理,真正把群眾急難愁盼當作自己的事來辦,讓老百姓更加有形有感地體會到總書記親、共產黨好。要系統抓整治,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有影響有分量的案件,嚴懲“蠅貪蟻腐”,推動解決制度缺失、監管缺位等問題。整治工作要請群眾參與,推動黨務政務公開,整治成效要由群眾評判。
做實監督成果轉化,實現標本兼治、系統施治。監督發現問題是前提,整改治理、固本清源才是最終目標。要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跟進督促、跟蹤問效,形成監督、辦案、整改、治理的閉環機制,堅決杜絕紙面整改、虛假整改、敷衍整改。堅持靶向糾治與系統治理相結合,對個性問題立行立改、即時糾偏,對反復出現、多發頻發的共性問題、行業性問題深挖根源,由個案剖析向類案分析拓展,剖析制度漏洞、監管盲區和治理短板,健全維護群眾利益常態長效機制。科技賦能提升監督質效,建設基層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平臺,推動小微權力規范運行。通過以監督促整改、以整改補短板、以制度固成效,真正把監督成效轉化為完善基層治理、化解基層風險、保障民生福祉的治理效能。
基層監督與基層治理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監督保障治理,治理深化監督。新征程上,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深學細悟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基層工作方法的重要論述,牢牢把握基層工作規律,健全基層監督體系,靶向糾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斷破解基層監督難點堵點,充分釋放群眾監督效能,推動監督、整改、治理有機貫通,不斷提升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厚植黨執政的群眾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