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層是協調利益關系和疏導社會矛盾的“茬口”,有效疏導和化解矛盾更多地有賴于基層。作為化解基層矛盾的重要經驗,“楓橋經驗”是《習近平關于基層工作方法論述摘編》中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發揚優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
“楓橋經驗”形成于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發展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創新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黨的十八大以來,對于如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結合新的形勢推廣‘楓橋經驗’,并不斷總結新鮮經驗,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堅持和完善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城鄉社區建設,強化網格化管理和服務,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楓橋經驗”賦予了新的時代內涵,使其在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等工作中發揮出更大效能。
新時代“楓橋經驗”,是對“楓橋經驗”的繼承與發展,是我國基層社會治理的寶貴經驗。其科學內涵是:堅持和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在黨的領導下,充分發動群眾、組織群眾、依靠群眾解決群眾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新征程上,把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對于進一步推動我國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意義。
堅持黨的領導始終是“楓橋經驗”的不變靈魂、根本保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強化黨建引領,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升基層治理效能。辦好中國的事,關鍵在黨。縱觀“楓橋經驗”在不同歷史時期的表現形式,萬變不離其宗的就是黨的領導。通過基層黨組織、黨員干部把群眾工作的觸角延伸到千家萬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進而實現社會和諧穩定。要進一步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不斷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
一切為了人民是“楓橋經驗”的不變初心、核心內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緊緊依靠人民群眾。人民立場是我們黨的根本政治立場,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20世紀60年代,“楓橋經驗”創造之初,初衷正是為了更好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新時代“楓橋經驗”同樣堅持了這一原則。黨員干部要始終把人民利益和幸福放在最高位置,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落到實處,沉下身子到網格、樓棟、田間地頭等一線發現問題,并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就地解決問題,更加及時有效回應群眾訴求。
堅持預防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的理念,不斷豐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古人云: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醫之于無事之前。同理,社會治理最好的辦法,就是將矛盾消解于未然,將風險化解于無形。當前,基層情況紛繁復雜,群眾需求多種多樣,對基層治理的針對性、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對此,各地堅持源頭治理,積極探索實踐新時代“楓橋經驗”,涌現出一批鮮活樣本。比如,北京的“接訴即辦”機制、安徽桐城的“六尺巷工作法”、河南鄧州的“四議兩公開”工作制度,等等。面對基層治理現代化的新課題,應更加充分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把治理的著眼點放在前置防線、前瞻治理、前段控制、前期處理上,最大限度把各類風險防范在源頭、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
紀檢監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眾工作。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刻領悟新時代“楓橋經驗”內涵要義和實踐要求,將其融入自身工作,推動新征程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要立足職責定位,把監督挺在前面,持續擰緊責任鏈條,推動黨員干部轉作風、強擔當、辦實事;要深化源頭治理,統籌整合基層各類監督力量,把監督網絡延伸到村居、嵌入到群眾身邊,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訴求;要堅持執紀執法為民、糾風治亂為民,嚴肅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可感可及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從一域探索到遍地開花,“楓橋經驗”扎根廣袤中華大地,在火熱的社會實踐中拔節生長、枝繁葉茂。始終堅持黨對基層工作的領導不動搖,堅定站穩人民立場,運用好源頭治理理念,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就一定能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營造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