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是習近平黨建思想的科學內涵之一。在年初召開的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任務”,要“更加科學有效地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對新時代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確保權力規范行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黨建思想蘊含的認識論、方法論,既緊緊圍繞科學授權、正確用權、有效制權加強建章立制,不斷織密織牢制度籠子,又著力提高制度執行力,更好推動制度治權、依規用權落到實處,確保權力始終在正確軌道上運行。
深刻把握“更加科學有效地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沒有健全的制度,權力沒有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腐敗現象就控制不住”。更加科學有效地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是關系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問題,必須從政治高度和戰略全局深刻領會其重要意義。
是持之以恒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任務。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帶領全黨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力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并取得顯著成效,管黨治黨寬松軟狀況得到根本扭轉,黨在革命性鍛造中更加堅強。在這一過程中,黨中央始終堅持標本兼治、系統施治,在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的同時,針對權力運行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制定出臺了一大批法規制度,構建了從授權明責、行權監督到追責問責的全鏈條制度體系,從源頭上推動完善權力配置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機制,為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奠定了堅實基礎。總結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成功經驗,全方位扎緊規范權力運行的制度籠子,從制度上保證管好權治好權是重要內容。必須把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著力健全授權用權制權相統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機制,切實以制度的約束性有力保證黨的組織和黨的干部用好人民賦予的權力。
是應對腐敗治理復雜形勢的必然選擇。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仍然嚴峻復雜,鏟除腐敗滋生土壤和條件任務仍然艱巨繁重。從權力的運行看,有的領域權力配置不夠科學,部分領域授權不夠清晰,權力邊界模糊,職能交叉與責任真空并存,一些部門和崗位權力集中,自由裁量空間大;有的權力行使不夠規范,決策隨意,不按民主集中制辦事;有的權力監督不夠到位,各類監督協同配合不夠,監督合力尚未充分形成,對關鍵領域和新興領域的監督仍有盲區;有的制度執行力和剛性約束不足,存在“牛欄關貓”、“紙籠禁虎”問題。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徹底解決,腐敗問題就難以根除。必須對癥下藥、精準施治,堅持把法規制度建設貫穿到管黨治黨各個領域、落實到制約和監督權力各個方面,以更加科學的理念織密織牢管權治權制度籠子,切實筑起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制度堤壩。
是推動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必然要求。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是新時代新征程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沒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體制機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或成為“稻草人”,就可能導致權力濫用、腐敗多發,進而污染政治生態、破壞公平正義、損害營商環境、侵害群眾利益,成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攔路虎”、“絆腳石”。必須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任務,不斷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方面的制度供給、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良好發展環境,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清淤除障、保駕護航。
充分認識新時代在法規制度軌道上規范權力運行的顯著成效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并大力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特別是圍繞權力規范運行制定修訂一大批法規制度,嚴肅追究不用棄用、亂用濫用權力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以高壓震懾、監督追責倒逼權力規范行使,全黨上下制度治權、依規用權意識明顯增強。
覆蓋權力運行各環節的制度機制不斷完善。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等黨的組織法規,出臺中央和地方各部門各單位“三定”規定,規范機構設置、嚴格職責權限、明確權力邊界、規范工作程序,推動科學授權。制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保證各級黨組織規范用權、不越軌不逾矩。制定修訂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規定、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規定,堅決防止權力任性、用權失范,推動正確用權。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等,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動有效制權。制定修訂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辦法、黨委(黨組)落實統戰工作責任制規定、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維護社會穩定責任制規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試行)等多部責任制法規,牢牢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推動形成權責一致、擔當作為的工作局面。
聚焦權力運行重點的制度機制不斷健全。突出示范引領,制定修訂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等,彰顯以上率下要求。突出“關鍵少數”,制定修訂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和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規定、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一把手”開展監督談話工作辦法等,加強對重要領域和關鍵崗位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從嚴管理監督。突出糾治“四風”,制定修訂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以及節慶、展會、論壇、評比表彰和創建示范活動管理辦法等,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突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定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中央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紀檢監察機關開展政治監督工作辦法(試行)等,既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又推動嚴格落實監督專責,確保規范權力運行的政治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進一步增強。黨的十八大后,黨中央以制定實施中央八項規定開局破題,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反腐,為全黨嚴格遵守執行黨內法規樹立了典范,推動黨員、干部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開展工作。在全黨部署開展9次黨內集中教育,特別是“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紀學習教育、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推動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內法規,不斷增強貫徹執行黨章黨規黨紀的自覺性堅定性。持續加強黨內法規宣傳教育,將重要黨內法規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教學內容和領導干部任職培訓、在職培訓課程,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一體加強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學習教育,分層分類編印懺悔錄、拍攝警示教育片、舉辦警示教育展,推動黨員、干部筑牢廉潔用權思想防線,自覺養成按法規制度用權辦事的習慣。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加強重點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行為堅決嚴肅查處,形成強大震懾。202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01.2萬件,留置4.7萬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8.3萬人,運用“四種形態”批評教育和處理198.4萬人次;全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9.1萬起,批評教育和處理37.6萬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6.2萬人。
堅定不移強化制度治權、依規用權
“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關鍵時期。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黨建思想,適應新的形勢任務對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出的更高要求,積極探索更加科學有效地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路徑、方法和措施,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著力強化思想自覺。規范權力運行,既靠制度約束,也靠思想自覺。要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樹立正確權力觀,正確看待權力來源、正確使用權力,在為誰執政、為誰用權、為誰謀利這個根本問題上做到頭腦特別清醒、立場特別堅定。結合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引導黨員、干部處理好公與私、義與利、是與非的關系,堅決破除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切實將用權為公、用權為民理念內化為思想自覺、外化為行動自覺。以更大力度抓好黨內法規學習宣傳教育,堅持正面倡導和反面警示相結合,講好公正用權的生動故事、用好違紀違法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從思想深處認同制度、敬畏紀法,筑牢拒腐防變、正確用權的思想堤壩。引導黨員、干部正確用權,深刻認識到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不是讓黨員、干部因用權有約束而畏首畏尾、不敢作為,而是既要敬畏權力、慎用權力,又要在遵規守紀前提下大膽正確地用好手中的權力、敢擔當善作為。
著力完善權力制約機制。防止權力濫用和滋生腐敗,必須加強權力制約。要科學配置權力,在科學研究論證基礎上制定清晰明確的權力清單,并通過制定修訂黨內法規、法律法規,明確權力行使的主體、范圍、程序和責任,劃清權力范圍和邊界,避免職權交叉、權責脫節,做到職責明、邊界清、關系順。完善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健全議事決策機制和程序,構建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完善權力運行公開機制,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全過程記錄和可追溯機制,讓“關鍵少數”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審批、大額資金安排、干部選拔任用等重要事項的行權軌跡全程可查,杜絕各種暗箱操作,確保權力運行始終置于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監督之下。完善責任落實機制,堅持行使權力和擔當責任相統一,緊盯權力運行各個環節,制定修訂責任制、考評、追責等方面的法規制度,完善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準問責的制度機制,防止權力運行中的推諉扯皮、敷衍塞責。
著力健全權力監督制度。監督是規范權力運行、防止權力濫用的重要保證。要持續健全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各類監督貫通協調的機制,努力實現權力監督全覆蓋、無死角。強化黨內監督主導作用,健全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工作格局,落實監督責任,形成監督合力。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調,著力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深化拓展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等協作配合機制,提升權力監督的整體效能。著力破解“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健全“一把手”權力制約機制,強化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強化領導班子成員對“一把手”的同級監督,確保“一把手”行使權力受到嚴格約束。
著力提升制度執行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既要從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入手,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從強化法規制度執行切入,真正讓鐵規發力、禁令生威。要發揮領導干部示范帶動作用,督促“一把手”等“關鍵少數”帶頭執行法規制度,以“關鍵少數”帶頭執行、模范執行帶動“絕大多數”自覺執行、跟著執行。強化對各級領導班子的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政治素養,凡屬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點工作都實行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堅決防止違背民主集中制搞“一言堂”,個人任性決定重大問題,甚至以權謀私搞腐敗。強化監督執紀,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切實擔負起執行黨內法規的政治責任,對“闖紅燈”、“翻柵欄”等行為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切實防止形成“破窗效應”。